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

新加坡電動個人代步工具興起的背後原因

電動個人代步工具甚受新加坡人歡迎 (網上圖片)

有人說,在新加坡養一架車比養三個老婆還要貴,這當然是氣話,有點誇張,但事實上是買樓(組屋)比買車容易!

此話怎麼說?原來新加坡政府為使人民能夠安居樂業,興建組屋簡直不遺餘力,為要滿足需求,到處都是建屋地盤。組屋政策作為一種社會福利,是非常優惠的,月薪S$12,000(約港幣67,200,以S$1兌港幣5.6元計,下同)以下的新加坡公民家庭就可申請購買;準備結婚的情侶可先繳交訂金申請,等待抽籤配屋,但必須在半年內登記結婚。組屋價格便宜,現時(2016年)每平方米約S$3,000(即每平方呎港幣1,560),買一間4房單位(4-room flat,包括1間主人套房,2間睡房,1個客飯廳,約1,000平方呎的組屋,在香港是超現實…嗚!)現價只需港幣156萬左右,最高可做九成按揭,首期和每月還款都可以從公積金戶口內扣除,再加上政府各種名目的補貼,例如,如果申請者選擇與父母同住或者住在父母家2公里以內,中簽的就機會增加一倍,同時還能取得S$40,000的補貼。所以,新加坡年青人「上車」是毫無壓力的。

所謂「上車」,是香港人的用語,意指人生第一次買樓,新加坡人這種福利,令香港人羨慕不已。但新加坡人的「上車」,是真的上車,卻令新加坡人恨得牙癢癢。

新加坡政府為要控制交通堵塞和空氣污染,減少道路上車輛的數量,發明了「擁車證」(Certificate of Entitlement, COE)這東西,駕車者必須先拿到一張為期10年的「擁車證」才有資格買車,期滿後可續期5或10年。「擁車證」採投標方式售賣,價高者得,每月舉行兩次,車輛分為5類,由政府控制每次放出多少個配額。以私家車為例,2016年10月第二次競投結果,1600cc或以下的車輛要S$50,991(約港幣285,549)、1600cc以上的要S$56,410(約港幣315,896),看下表:


Results for October 2016 2nd of COE Open Bidding Exercise
Category
Quota
QPS$
A
Car Up To 1600cc & 97kw
2,023
50,991
B
Car Above 1600cc OR 97kw
1,340
56,410
C
Goods Vehicle & Bus
188
45,589
D
Motorcycle
360
6,354
E
Open
429
56,340

現時「擁車證」的價錢已經算便宜了,最貴的時候,是於2013年1月所創,1600cc或以下的車輛要S$92,100(約港幣515,760)、1600cc以上的要S$96,210(約港幣538,766)。如有興趣,可按此http://tralvex.com/pub/cars/coe.htm)看看歷年「擁車證」的價錢。

此外,比較大筆的費用是進口關稅和車輛註冊費,進口關稅是車價(公開市場價或叫做到岸價Open Market Value, OMV)的20%;車輛註冊費有註冊費及額外註冊費兩項,註冊費一律只收S$140、額外註冊費(ARF)按OMV的100%、140%和180%以累進方式計算,例如買一輛車價S$70,000(約港幣392,000)的新車,進口關稅是S$14,000(約港幣78,400)、額外註冊費是S$98,000(約港幣548,800),計算如下:



車輛OMV
ARF
計算各級ARF
S$70,000 OMV的車輛
應付ARF
S$20,000
100
100 X S$20,000
= S$20,000
S$20,000 + S$42,000 + S$36,000
= S$98,000(約港幣548,800
其次S$30,000
i.e. S$20,001 to S$50,000
140
140 X S$30,000
= S$42,000
S$50,000以上
180
180 X S$20,000
= S$36,000


如果進口一部二手車(政府規定車齡不得超過3年),另要繳交S$10,000的二手車附加費。單是上述的擁車證、關稅、額外註冊費等收費,已是車價的兩、三倍;再加上消費稅(GST,7%)、路稅、保險、泊車、汽油、保養和ERP(Electronic Road Pricing電子道路收費,是為限制車輛於繁忙時間進入市中心商業區而設)等費用,確實不是一般人能夠負擔得起的。

ERP 電子道路收費閘門

控制了汽車的數量,怎樣解決國民的交通問題呢?集體運輸是不二法門,除增加公共巴士路線外,新加坡近年來積極擴建鐵路網絡,如地鐵和輕鐵,到2030年,鐵路長度會比現時增加一倍。

現時 (2016年) 新加坡地鐵路線圖

計劃中,2030年時的新加坡地鐵路線圖

但遠水救不了近火,就算鐵路建成,地鐵站也不會剛巧座落在隔鄰,於是,從居所或工作地點至最近的車站可能有十零廿分鐘路程(其實這難題香港也有),這就是所謂「最後一哩」(Last Mile 或叫 First and Last Mile Connection)問題。還有,主婦每天到街市買餸、接送兒童上學,也可歸納為「最後一哩」問題。本來,如果不願走路,最簡單的解決方法是踩單車(即自行車、腳踏車,他們也叫「腳車」)。但新加坡政府之前只視單車為休閒運動工具,沒有建造單車徑(腳踏車道),並規定單車只可在走在馬路上,可是馬路上汽車車速高,太危險,於是大多數的單車都走在行人道上,執法人員隻眼開隻眼閉,口頭警告了事。

有見及此,新加坡政府近年積極建造單車徑,最近在幾個住宅區落成了單車徑,目標是在2030年前在所有組屋市鎮鋪設總長700多公里的單車徑;此外將於2017年動工,2026年竣工的「南北高速公路」(North-South Expressway, NSE),是一條雙層的,供汽車、巴士、單車及行人共用的南北交通快速通道。

人類始終是好逸惡勞的,覺得踩單車比較吃力,拜科技發達之賜(主要是蓄電池的體積和容量之改善),於是五花八門的個人電動交通工具在新加坡如雨後春筍般出現,如電動單車(electric bicycle)、電動滑板車(electric scooter)、電動踏板車(即平衡車hoverboard)、電動獨輪車(unicycle)、再加上老人用的電動三輪、四輪車等,當你走在行人道上,它們常常會無聲無息地在你身邊飄過,險象環生。最近,在網上看到一段影片,記錄了一名電動滑板車駕駛者,在馬路上以時速70公里狂飆並越過巴士的鏡頭,觸目驚心!



電動單車(electric bicycle)
電動滑板車(electric scooter)
加了一個座位的電動滑板車
加了三個座位的電動滑板車

左邊是電動單車、右邊是電動滑板車,都加了座位。


電動滑板車攜帶方便,可摺疊,乘坐地鐵,first mile 和 last mile 問題都解決了,所以極受歡迎。


Segway - 其中一種電動踏板車(即平衡車hoverboard)

Segway MiniPro - 另一種電動踏板車(即平衡車hoverboard)

這種也是電動踏板車(即平衡車hoverboard)
電動獨輪車(unicycle)
老人用的電動三輪車


老人用的電動四輪車

不論是那種電動車(尤其是電動單車),速度都比人力的單車快,於是,駕駛者和行人受傷或死亡的意外經常發生。新加坡政府又不敢完全取締這些電動交通工具,畢竟有它存在的價值,投鼠忌器之下,於去年7月底成立了「活躍通勤諮詢小組」(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,「通勤」是日本語,“通う”kayou指區間內的定期往返,“勤め”tsutome則是工作的意思,所以,「通勤」就是從居所到工作地點的往返過程),研究如何把這些個人電動交通工具納入規管,換句話說,即是把它「合法化」。

經過8個月的研究,諮詢小組向政府呈交了報告,主要建議有:

1.    除了電動單車外,所有個人電動交通工具都不能在馬路上行駛,但可以在行人道上行駛,速度限制在每小時15公里,也可以使用單車徑、共用道和公園連道,速度限制在每小時25公里。

2.    一般單車可以在行人道、單車徑、共用道和公園連道上行駛,速度限制跟上述個人電動交通工具一樣。也可以在馬路上行駛,如果要在馬路踩單車,馬路的單行方向必須擁有至少兩條車道,而且不能反方向行駛。單車的前方和後方要安裝照明燈,晚間必須打開。

3.    電動單車不可以在行人道上行駛,但可以每小時25公里在單車徑、共用道和公園連道上行駛。也可以在馬路上行駛,在馬路上使用時,規則和單車一樣。此外建立電動單車註冊制度(即是要攞牌),方便執法單位加強取締違例者及稽查非法改裝的電動單車。


2016年4月初,政府宣佈全盤接受「活躍通勤諮詢小組」的建議,並將會在年底立法通過,到時,除了電動單車外,市民就可以名正言順駕駛著個人電動交通工具在行人道上飛馳了──也就是說,在行人道上步行的市民今後更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了!

新加坡政府嚴格控制車輛數目,引發另一個問題。遊客常會奇怪看到一些輕型貨車(星馬人叫它做「羅厘」,即lorry)在馬路上行駛,車斗上坐了十幾廿人,沒有安全帶,你會問:唔危險咩?當然危險啦!所以每次炒車都傷亡慘重。

「羅厘」載著工人在馬路上飛馳

大架的「羅厘」載人更多


其實現時已經比2009年前較「安全」了,新加坡政府在2009年至2011年,陸續推出更嚴厲的安全措施,例如:1. 羅厘前座須坐滿才能使用車斗載人、2. 必須安裝遮蓋及符合規格的圍欄(即以前沒有遮蓋及圍欄,撞車時人就會飛出車外)、3. 車斗載客的人均面積,每0.744平方公尺(8平方英尺)載一人、4. 運載工人的羅厘如果違反安全條例,雇主和司機都將面對更嚴厲的刑罰。除了初犯司機的罰款會一律提高到500元和被記分外,首次違例的雇主也會被提控。

原來坐在車斗上的都是工人,而且絕大部分都是在地盤工作的外勞(外藉勞工,新加坡人美其名叫他們做「客工」),新加坡輸入了大量外勞,他們往返工作地點和宿舍,坐的就是這些「羅厘」。諷刺的是,他們工作的地點,正是新加坡政府銳意發展的住房(組屋、私樓)和交通(地鐵、單車徑)地盤!